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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江苏省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若干优惠政策盘点

发布时间:2011/01/12

江苏省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相关优惠政策

    1、哪类人才属于鼓励引进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是指公费或自费出国学习(含已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技术移民和海外华侨华人青年一代)并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高级人才。引进重点是: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新兴产业等领域所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国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内的带头人;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并属国际领先水平或急需的填补国内空白项目的人员;其他急需的高级人才。

    2、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在本省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在本省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可适当放宽对注册资金的要求,并可优先享受项目立项、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享受当地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可不受员工人数、高技术职称人员比例等条件的限制。其科技知识产权与专业技术均可作为投资股份。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本省《高新技术企业条例》中有关规定享受财税优惠政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从投产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从第三年起,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开办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外,对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比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多缴的地方所得部分,两年内可在税务机关征收后由财政返还。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创业园区应当积极吸纳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进入园区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并优先为他们提供进出口代理、商务、公用事业、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服务。留学人员在园区内兴办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园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运用其专利、技术、管理等知识为单位创造的经济效益,3年内按其新增税后留利的10-30%提成给予奖励。

    经同级政府侨务办公室依法认定身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本省创业期间,其权益视同归侨、侨眷,受国家《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江苏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保护。

    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以及从国外自带的工作助手来本省工作,需要落户的凭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录、聘用通知和护照及有效入境证件办理有关手续,其随迁配偶、子女落户和就业问题,当地人事、劳动、公安等部门应提供优惠条件和便利,并不得收取城市增容费和类似费用。对暂不迁入户口的和已获得外国国籍的高层次留学人员,由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发给《特聘海外专家证》,在特聘期内,其本人及配偶、子女享受当地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应优先安排留学回国人员随迁配偶、子女在本单位内就业。当地教育部门应妥善安排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入学,在本省参加中考、高考的,参照归侨子女入学的规定予以照顾。

    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就医时,各级医疗机构应给予享受优惠的待遇。

    优惠政策全文详见http://jshrss.gov.cn/rsrcfww/zcyz/rcyj/201004/t20100406_62757.html

 

江苏省关于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计划

    重点引进:

    (一)拥有科技水平国际领先、市场开发前景广阔、能够推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的高科技成果,并在海外或省外具有成功的创业创新经历,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省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领军人才或团队;(二)我省重点扶持发展的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工程以及新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骨干企业急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发人才。

    支持及待遇:

    1、资金支持:对通过专家评审并正式办理了企业(公司)登记注册或签订引进人才聘用合同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经实地考查并报“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协调小组”审定和在相关的网站上公示后,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团队)100万元左右人民币的资金支持。本项支持与地方和引才单位给予引进人才的各项待遇不相抵触。

  2、配套支持:各市和人才引进的依托单位根据实际,在资金配套、工作场所、生活条件、家属安排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3、优先待遇:优先推荐申报相关的国家科技计划;优先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优先向国内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推荐引进人才的项目;优先进入“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优惠政策全文详见http://www.jshrss.gov.cn/xwzx/ztbd/cxcyrc/zcwj/201005/t20100518_66006.html

 

江苏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

    目标任务:

    集成运用各类科技计划手段,通过重大项目的实施,引进和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科技人才。经过三年努力,到2010年,全省引进1000名包括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海外科学家和留学归国人员等在内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1000名科研创新学者、企业青年博士和科技型企业家等高素质科技人才,在我省造就一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通晓国际先进管理、善于运作资源的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

  (一)引进1000名高层次科技人才

  1、院士江苏创业行动计划。在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中设立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项目,吸引和支持100名两院院士及其团队携带创新成果来江苏进行转化和产业化。

  2、海外科学家江苏发展计划。在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中设立海外科学家江苏发展项目,吸引和支持200名海外工程技术应用领域的科学家来江苏交流合作,指导、参与产业创新和企业发展。

  3、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计划。在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中设立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项目,各市、县也设立相应计划项目,通过省市县三级计划的支持,吸引和支持700名海外留学人才到江苏创新创业,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二)培养1000名高素质科技人才

  4、科研创新学者攀登计划。在省基础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