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美艳 发布时间:2015/12/02
11月26日至27日,中国致公党地方委员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安徽合肥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致公党各地方组织在长期的工作和实践中形成的一些好经验和做法,并对下一阶段如何主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新要求,开展地方委员会工作进行了研讨,以推动全党工作取得更大成绩。江苏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省委主委麻建国,秘书长米其智及省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市委主委、副主委、部分市委机关干部及致公党中央、其他致公党地方组织领导干部近400人参加了大会。
麻建国主委交流发言
11月27日,麻建国在大会上作了题为《实施调研课题招标和申报制度 组织全体党员参政议政》的交流发言,着重介绍了致公党江苏省委确立以党员为主体的参政议政工作思路,建立起了“调研课题招标和申报”制度,鼓励基层支部和广大党员走上参政议政工作最前沿,直接承担省委调研课题的做法、经验与体会。为进一步调动全省党员参政议政积极性,2003年致公党江苏省委开始试行“调研课题征集制度”,当年就实现了调研报告从每年不足10篇提高到22篇,参与人员由几个支部、十几名党员增加至全省各市近百位党员。 2004年,在总结“征集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又正式实施了“调研课题申报制度”:年初发布“调研选题指南”,发动各级组织、专委会和党员积极申报,经过规范评审程序确定立项调研课题;年中协调课题调研,加强整体推进;年末收集、评估调研报告,转化调研成果,开展评比表彰。“调研课题申报制度”明确了领导班子、承担课题的专委会、各级组织和党员、机关职能部门等各方职责,完善了调研组织机制、课题管理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参政议政工作由内部运作转变为公开运作、透明操作、规范运行,为基层组织、广大党员直接参与参政议政工作畅通了渠道,搭建了平台,提供了必要的条件。2005年,本党江苏省委又将立项课题分为A、B、C三类,既确保了了重点课题重点支持,又调动了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同时,根据党员参与调研情况,建立参政议政专家人才库。2009年,建立“调研课题招标和申报制度”,推动重点课题定题招标与一般性课题自行选题自主申报相结合。近几年,又持续完善“调研课题招标和申报制度”,在课题类型上增加了联合调研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等。十多年来,致公党江苏省委参政议政优势领域和品牌不断拓展,参政议政组织化程度明显,党员主体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参政议政从依靠少数“精英”转向依靠全体党员,有效促进了自身建设。
与会人员对致公党江苏省委这一做法一致给予了好评。致公党中央常务副主席蒋作君在总结各地方组织做好工作的六点启示时,特别以江苏的“调研课题招标与申报制度”为例,指出 “因地制宜发挥本组织党员特色和优势是做好各项工作的现实选择”,高度肯定了江苏发挥全体党员的主体作用,通过不断改进和创新参政议政组织机制、调研工作机制,有效促进资源集聚、增进合力,既推动了履职工作,也促进了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