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8/14
8月12日至13日,省政协主席张连珍率部分委员和提案承办单位负责同志,以“推进农村社会建设”为专题,就民建江苏省委“关于加强涉农社区管理的建议”、致公党江苏省委“关于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的建议”、宋如亚委员“关于加强长效管理巩固和提升村庄环境整治成果的建议”等提案,赴扬州江都区进行督办。
张连珍一行先后考察了江都区仙女镇龙川社区、李坝社区,江都新区南吴社区和丁沟镇腾飞村、朱桥村相关村组,详细了解农村社会建设情况。在认真听取扬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推进农村社会建设情况以及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相关情况汇报后,张连珍说,近年来,扬州市始终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把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放在全局工作中统筹谋划、通盘部署,激发了农业农村的发展活力。
会议全景
张连珍强调,加快农村发展、推进村庄建设、加强乡村治理,是“三农”工作的主要内容。做好“三农”工作,必须坚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必须把农民增收作为中心任务,必须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必须切实尊重农民意愿。一要抓好农村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根据村庄区位、规模、产业发展、风貌特色、设施配套等现状,从农民的需求和村庄实际出发,注意保护乡村风貌,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彰显乡村特色。二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产权确权政策性强,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严格按政策办事,把问题考虑在前,把工作做在前。要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坚定不移地发展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和社区股份合作。要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按照试点先行、循序渐进、注重实效、规范运行的原则,以县级市场为重点依法有序流转。三要研究探索乡村治理机制。不断健全组织体系,全面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组织架构,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农村基层;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加强农村基层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四要增强政策和法制观念。引导基层干部学政策、学法律,牢固树立按政策办事、依法行政的理念,严格依照政策和法律赋予的权限开展工作,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省政协秘书长吴洪彪等参加提案督办。在提案督办会上,吴晓蓓副主委代表致公党江苏省委对承办单位的前期沟通、积极办理和认真答复表示感谢,对提案答复和现阶段的进度表示满意。她说,“关于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的建议”提案是致公党江苏省委2013年立项调研课题,重点围绕实施省政府93号令,就提高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水平、再就业能力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等问题提出了建议。提案提出后,我们就93号令在基层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调研,总体感受到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水平、保障水平越来越高,各方面反映较好。93号令是一项民生政策,也是一项新政策,建议省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93号令执行效果的调研,充分发挥监督、协调和指导作用,指导各地加强政策的衔接性,提高细则的可操作性,充分调动基层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提案建议得到落实。
(新华日报 办公室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