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3/04
关键要把自主创新能力提上去
“我国新兴产业的创新能力和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十分明显的差距,在发展中国家也仅居中等水平。‘十二五’时期,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加速度推进。”
中国工程院院士刘秀梵委员以学者的冷静,客观分析了我国新兴产业面临的现状和问题。其一是创新投入不足,政策引导力度有待加强。其二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一些领域在规模上虽然已经跻身世界前列,但缺乏自主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产品。其三是科技创新支撑服务体系不完备,财税金融投资政策急需完善。其四是创新人才总量不足,高端人才尤为缺乏。
新兴产业如何才能“加速度”?最为关键的是加大投入,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的支持,重点解决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同时,整合并利用现有政策资源和资金渠道,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设立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中支持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等,支持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与重大产业创新发展。
刘秀梵提出,应加快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把大学科技园打造成各地新兴的、具有活力的科技研发基地、创新创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要大力引进和培养新兴产业所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重点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集聚发展需求,积极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引进等方式,吸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海外优秀人才。
新能源产业期待“整体竞争力”
“虽然我国新能源产业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产业链,掌握了相对领先的产业技术,特别是光伏产业、风电产业等。但产业集中度低,无论企业数量、生产规模还是产业链配套等方面,均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
早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的黄因慧委员建议,“十二五”应加强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宏观引导,规范和促进产业发展。应建设新能源领域研发与技术产业化应用基地,在某些新能源技术产品上打造成国内外重要的推广应用示范区。抓紧在税收优惠、融资贷款、上网电价补助、政府采购、产品示范应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出台优惠措施,建立新能源产业扶持政策体系。
就增强新能源产业的整体竞争力,黄因慧委员建议,应在充分调研和统筹规划的基础上,认定一批国家级新能源产业基地,在用地指标、资金扶持、税费优惠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以现有的新能源龙头企业为核心,吸引一批新能源装备、原料以及配套产品的生产企业,打造能够代表国内先进技术水平、可实现新能源“一站式”配置的国内重要的新能源产业集群。与此同时,以新能源核心企业及主导产品为基点,推动新能源产业链条的两端延伸。另外,还应瞄准技术集成的重大整机产品,推进产业链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加强政策引导,推动新能源产业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以及收购海外研发力量等方式,从配套产品向整机产品推进。
百姓幸福感应与GDP同步增长
“2005年至今我国人均GDP翻了一番多,但大家的幸福感却没有翻番。希望人均GDP1万美元时代的‘幸福中国’是:人人都有适应自身发展的工作,家家收入都在增加,处处都有好环境,个个都有健康身体;老百姓不再为住房愁,不再为养老愁,不再为看不起病愁,也不再为孩子上好的中小学、幼儿园愁。”
陈凌孚委员在提案中坦言,“十二五”的发展,应以全体人民得实惠、共享发展成果为前提。应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这一核心,以民生需求倒逼产业结构调整,以民生需求倒逼经济转型升级,以民生需求倒逼就业增收,以民生需求倒逼社会事业发展,让GDP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同步增长,让构建“幸福社会”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的共同追求。
“科学发展观为百姓幸福和尊严打开了理论源头,‘十二五’期间的利益分配格局,要使源头活水灵动流畅,应采取政府减税、企业让利,全面推进收入分配关系合理化。”王旭东委员建议,初次分配应向劳动者倾斜,提高劳动报酬。加强就业服务,健全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工资与经济发展同步的增长机制,消除管理者与劳动者收入差距过大现象。二次分配要向公共服务和弱势群体倾斜。开征调节高收入的税种,对普通劳动者要大幅减税。加大对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三次分配要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同时鼓励民间慈善事业,用国家的政策来维护百姓的尊严。 ( 耿 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