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05
近日,致公党江苏连云港市委会副主委陈迅率领“关于做好我省商业保险承办大病保险工作”的调研课题组一行赴镇江和南通开展调研。调研组听取了镇江和南通人社局、辖市区职能部门和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所作的两市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情况介绍,并进行了座谈。
2012年8月,国家六部委正式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取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方式。商业保险承办大病医疗保险,将会在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提高基本医保的经办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优势。目前江苏省仅在几个试点城市进行尝试。大病保险的实施,提高了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降低了政府运行成本,促进保险业发展。
调研组对目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充分肯定。针对目前工作进一步推进中存在的区域差异性、长效性、监管等问题,调研组建议建立大病保险和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机制,成立协调工作小组,建立大病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在医疗机构、保险机构、人社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的共享;建立大病保险的长效机制,提高基金使用效率,重点保障高额费用支出群体;加强对商业保险和医疗行为的监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给予保险公司以权限或建立定期沟通汇报机制,通过三方力量共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
致公党连云港市医卫支部 张星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