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03
中国江苏网11月29日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任何重大举措的落实都必须有制度建设作为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也决不例外。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有两层含义:一是“立”,即建立全面、系统的资源环境保护制度。二是“破”,即对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目标就是最终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这是大方向。为此,要达到五个方面的目标:一是经济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产业结构的布局必须与生态承载力相适宜。二是人自身的合理再生产。包括人口规模的生态合理化。三是居民福利水平的有效提高。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高,人居环境优美和谐。四是资源可持续利用。可再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潜在性资源得到保护等。五是生态的良性循环。包括生态环境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修复等。
江苏地少人稠,人均占有自然资源相对比较匮乏。作为全国经济大省,建设生态文明,改善环境责任义不容辞,要始终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做好自身环保工作,做到经济与环境双赢。
我国现在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阶段,资源消耗的步伐加快,资源供应日趋紧张,特别是自然资源定价过低的问题还远未解决。为此,要加快做好自然资源核算,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尤其是要着力抓好全国生态红线划定的技术服务工作。
江苏人口密度大、人均环境容量小,单位国土面积工业污染负荷较高。面对日益加剧的资源环境约束,一是必须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努力为江苏科学发展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二是要将全省重要生态功能区作为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严格保护起来,牢牢守住“生态红线”。三是加快产业转型步伐,着力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文明新体系。
(作者为环保部南京环科所所长)
原标题: 高吉喜: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