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4/07
近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指导室、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公安部宣传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中华全国发展新闻协会等单位共同参与的2009年度法治新闻系列评选活动中,本党党员、江苏金易律师事务所副所长吴晓宇律师代理的中华环保联合会、江阴居民诉江阴港集装箱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一案,被评为2009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
吴晓宇是本党无锡市新区支部成员,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江苏金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四级律师,热心公益事业,是无锡唯一的中华环保联合会志愿律师。多次参与锡山区、惠山区政府有关环保问题的研究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多次在市环保局举办的环保官员培训班上义务授课。
图为吴晓宇(右)与中华环保联合会领导合影
2009年7月6日,中华环保联合会、江阴居民状告江苏江阴港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一案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因为该案由社团组织以原告身份起诉,颠覆了社团组织不能成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传统认识,同时,这也是无锡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自2008年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个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一经受理即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引发多家一线媒体热议,包括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新华网、人民网、法制网、中国法院网、中国新闻网、搜狐、新浪、网易等在内的国内一线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中央电视台已有三个栏目专程赴锡报道该案。专家认为这是我国社团环保公益诉讼的“破冰”第一案。
吴晓宇律师接受原告的委托出任该案的代理律师,并义务办理。在案件准备期间的两个多月时间内,他先后会同中华环保联合会工作人员进行了4次实地调查走访,与周边受侵害的居民进行沟通和交流,调取证据,准备诉讼文书,并立案。庭审中,吴晓宇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的环境法律知识确立了辩论的优势,迫使被告面对现实,放弃侥幸心理,最终成功化解了受害居民和污染企业之间的环境矛盾,原告的诉讼请求通过调解得到全部满足。签署调解书时,被告港口堆场尚有几十万吨铁矿粉,至12月底,除涉诉有争议的几千吨外,其余已全部清空,消除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以法律诉讼的方式保护环境是一条可行且有效的途径,但是诉讼主体问题一直是一大难题,人们期待以公益性诉讼破解这一困局。虽然首例环保公益诉讼以原告调解而告终,但其开拓性的意义把此案引入了公众的视野。该案例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报市四套班子,领导批示该案处理方式非常好,为化解社会矛盾作出了贡献。今年3月,该案入选2009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
(殷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