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制定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强调了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同时,更明确了民主党派具体要做什么和怎么做,体现了时代发展的精神和特征。《意见》的颁布实施,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步骤,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优势,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意见》充分体现了多党合作理论上的与时俱进和创新精神
制度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道,构成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构架。《意见》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这一论断正确揭示了我国政治制度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和作用。
1、《意见》高度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必须坚持和遵循的重要政治准则;提出要把发展作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完善了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完善了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一步提出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党外人士安排的政策。这是对参政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寄予了更大的希望,进一步丰富了民主监督的理论和政策。
2、《意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它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了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关于多党合作理论的一脉相承。在与中共中央(89)14号文件相衔接、保持各项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认真总结理论成果和成功经验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使之更加充实完善,推动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意见》突出制度建设主题,不仅为保证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提供了科学理论、政治规范和政策依据,也必将对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把握好政治准则,确保参政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与新中国相伴而生,深深根植于中国土壤之中,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的一项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几十年的实践证明,它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有着巨大的优越性。作为民主党派必须和中共一道,倍加珍惜、自觉维护、在坚持的基础上使之不断完善。《意见》着眼于新世纪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健康发展,全面、系统总结和概括了多党合作必须遵循的五条重要政治准则,对民主党派而言,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记这些政治准则,把坚持这些政治准则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意见》对民主党派的性质作了更全面的表述,充分肯定了民主党派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是对民主党派进步性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的积极评价,体现了中共对民主党派的高度重视和信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记政治准则,准确把握民主党派政治协商的宗旨,正确认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性质,切实履行民主党派肩负的职责,承担起应尽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在目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下,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念,与中共同心同德、和衷共济,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
三、《意见》明确发展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参政党履行职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意见》明确指出,发展是中共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突出发展的主题是《意见》的一大亮点,也体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进入新时期以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中共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们必须看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既是一个伟大的创造,又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中共不断深化对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实现了科学理论上的不断创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历史进程不断加快。
把发展作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是新形势下执政党对参政党提出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民主党派,无论是参加政治协商,还是推进民主监督;无论是提高参政议政能力,还是努力为
社会服务,都要求我们按照中共十七的精神,立足于发展,致力于发展,服务于发展。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各民主党派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注重发挥整体功能和群体优势,做好重点专题调研工作,积极建言献言,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作法。这一重要内容首次写进《意见》,是在实践基础上的一次理论创新、意义重大。这一重要论述将极大鼓舞和激励广大民主党派成员投身于三个文明建设的政治热情。
四、搞好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长期发展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巩固和发展,取决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也取决于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他强调:“各民主党派要按照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开创多党合作事业的新局面。”
《意见》很好地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明确提出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进一步要求各民主党派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正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在为实现三大历史性任务的伟大征程中阔步前进。民主党派作为中共风雨同舟的亲密友党,理所应当地要与中共一道,共同肩负起推动社会进步的历史重任。因此,民主党派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努力建设成为适应时代要求的参政党。通过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并联系连云港市致公实际,我们要努